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口监管分局
关于贺翠霞任职资格的批复
张金复〔2023〕25号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关于对贺翠霞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富保产冀〔2023〕54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贺翠霞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贺翠霞应在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在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事项注销。
此复。
2023年10月26日